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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5月5日讯 5月5日,记者从武汉经开区检察院获悉,刑事案件受害人郑某领到司法救助金,解了燃眉之急。
2022年8月,郑某在一家电子厂工作,因琐事与同事熊某起了争执,被熊某殴打至轻伤二级。同年12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熊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但熊某因经济困难,一直未对郑某住院治疗及后续费用进行赔偿。
郑某离异多年,靠着做工的微薄收入独自抚养6岁的孩子,照顾年迈的父母。他说,受伤以来,因住院治疗、康复等花销,前后已花费万余元,后续还得继续用药,生活压力很大。
2022年11月,武汉经开区检察院在办理该刑事案件时,了解到郑某的情况符合支持起诉实质要件,随即将线索移送该院民事检察部门。经审核,民事检察部门将其纳入支持起诉的范围。
2023年2月10日,在对郑某的情况进一步调查核实后,检察官发现案发后,郑某一直没有获得相应赔偿,生活陷入困境。于是,在作出支持起诉决定的基础上,确认郑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立即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其申请司法救助金3000元。
在人民监督员的见证下,检察官现场向郑某宣读司法救助决定书。日前,3000元司法救助金已发放到位。
(长江日报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李雪 丁璇 吴晓梦)
【编辑:赵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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