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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期财经讯,8月10日,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简称“重庆龙湖企业”)发布公告称,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简称“20龙湖05”,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于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6月29日进行回售登记,回售有效期登记数量为1,999,700手,回售金额为1,999,700,000元,发行人未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进行转售。发行人已与本期债券未登记回售的300,000元债券持有人对本期债券提前兑付兑息达成一致。本期债券将于2023年8月16日兑付全部本金300,000元,并支付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15日期间的利息。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3.78%,每手本期债券面值为1,000元,派发利息为0.932元(含税)。债权登记日为2023年8月15日。资金兑付日及债券摘牌日为2023年8月16日。
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兑付、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本金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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